我舍弃我旧blog,终于有开始新一年的预兆,虽然2008年的一月份都快结束了。
兄弟刚刚说我终于文明了,因为friendster太原始了。friendster不好咩?除了偶尔的maintanence开不到之外,也还好咯,一样是写东西的地方,对我来说什么差别,反而简单好多。
还没有正式公布这个blog,不想太高调,只留了个hint在旧blog说我搬迁来blogspot了,‘狼-kaven’为句点,就是这个blog的开始。
发现我的孩子气,好像小狼崽。主人有了新欢,所以努力撒娇想捉住主人的心,提醒主人我的存在。主人跟新欢嬉戏,小狼崽在旁边落寞的趴着。
今天一口气看完一本书,《夜犬》,就是关于被人类遗弃的流浪狗报复人类的故事。
'He's might be just a pet,but you're everything in his world.'
如果有一天,狗突然变得跟人类一样聪明,恢复野性、狼性,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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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主人知道你的存在的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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